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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“文明离校”管理规定

来源: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点击次数: 发布时间:2018-11-21

毕业生“文明离校”管理规定

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、生活秩序,使毕业生能够安全、愉快、文明地离校,顺利的走向社会,踏上新的工作岗位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一条 各二级学院、辅导员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、管理和服务,精心组织,认真落实,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。毕业生对毕业、就业的有关政策、规定、办法等不理解或存在实际困难时,要及时通过辅导员等渠道向上级咨询或反映。

第二条毕业生应认真学习、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正确处理好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,识大体,顾大局,以实际行动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局面。

第四条 毕业生要依据有关规定按时办理离校前的相关手续,办结各项手续后方可离校。如还清所欠学费、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,按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宿手续,向相关部门归还图书资料、物品、器材等。

第五条 毕业生离校阶段,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如有以下行为及违反学院其他规定者,严格按照《陕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:

(一)侮辱、诽谤、谩骂、围攻、恐吓、威胁或蓄意报复同学或工作人员等行为者;

(二)破坏宿舍、教室等公物及公用设施等行为者;

(三)酗酒闹事、打架斗殴、扰乱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及社会治安等行为者。

第六条 要有安全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意识,即要有防灾、防盗、防人身伤害、防食物中毒、防疾病的意识,又要有从我做起确保安全的责任意识。